本文根据城镇综合发展水平的本质及构建指标的一般原则,建立以反映经济实力、教育及文化建设水平为目标的第一因子、以反映城镇人口、科技建设状况为目标的第二因子及以反映生态环境状况为目标的第三因子,利用因子分析法确定指标权重,对广东省21个城镇进行实证分析。结果表明:城镇化发展综合机制与行政区域分区的关联性不强;珠三角城镇的第一因子分值普遍比其他区域城镇的第一因子分值高;实证区域的21个城镇的城镇化发展综合机制普遍以某一个因子为重点发展对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