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代黄河几乎无岁不灾,灾害范围之大几乎遍及河南中东部、山东西北部和西南部、南直隶北部。明代前期(1368—1505年)黄河水患主要发生在河南开封府,黄河决口北流的一支既影响到山东张秋运河畅通,也造成徐州以下黄河段水量不足,治黄保漕的重心在于堵住黄河北决,解除黄河水患对张秋运河的威胁;治黄保漕的主要措施是在黄河北岸筑长堤,在黄河南岸疏浚河道,使河水主要行经在黄河故道一线。明代后期(1506—1644年)黄河水患转移到河南、山东、南直隶三省的交界之地,河道在归德与徐州间南北滚动、忽东忽西,形成多支岔流,决口漫溢发生,济宁至淮安间的运道时通时塞;治黄保漕的重心区也转移到此段运河,开挖新运河以避黄河水患与加固黄河下游两岸大堤以“束水攻沙”,成为治黄保漕的主要举措。然而,黄河含沙量大的自然属性以及黄河中游水土流失严重的问题,在当时的治河技术条件下,不可能根治黄河水患。有明一代,黄河水患与治黄保漕相始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