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分析我国抗震设计规范、建筑物重要性分类及相应设防标准的发展演变过程,总结国外抗震规范关于建筑重要性分类及相应的抗震设防方法的基础上,探讨建筑物重要性标定方法的不足之处.提出了在考虑地震环境影响的同时,对不同重要性类别的建筑应采用调整设计基准期的方法来提高或降低其设防标准的观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