隐性就业是登记失业者实际上却拥有工作的现象,在转型经济中尤为普遍。了解隐性就业的规模和特征对于准确地测度失业率和识别真正的失业者,从而有效地配置社会公共资源有着重要的意义。借助2005年上海市的微观调查数据,本文主要得到了如下几个方面有关隐性就业的发现:(1)隐性就业的比例非常高,保守的估计是超过40%的显性失业(下岗)者实际上拥有能够获得一定收入的工作;(2)与就业人群相比,中年人、具有较低文化程度以及已婚或离异(丧偶)的个体更有可能从事隐性就业,而青年人、文化程度较高的个体、中共党员、未婚人员更不倾向于隐瞒就业状态,性别和健康特征对于个体是否隐瞒就业状态的影响并不显著;(3)如果考虑到隐性就业者是并非真正的失业者,那么,真正失业的困难群体更多地是女性和健康状态较差的人群;(4)从就业状态来看,隐性就业者更多地集中在技术含量不高的社会服务业等行业,更多地就业于私营企业,更多以商业服务业人员为职业,更有可能采取自我雇佣的就业形式:(5)相对于显性就业来说,隐性就业存在很多不规范的地方,比如不签订正式劳动合同、不缴纳社会保险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