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经营罪的口袋化现象是检视中国刑事法治发展水平的重要样本。立法未能成功地设置协调的指引规范和建立明确的行为类型是本罪口袋化的最主要成因,而忽视本罪的空白刑法结构和规范目的的司法解释又助长其适用范围的扩张趋势。追根溯源,非法经营罪口袋化的思维症结在于立法者和司法者绝对化地运用概念思维。绝对化的概念思维既具有过度抽象的危险,也易成为非法治思维侵入法律领域的工具。相对而言,类型思维更有助于形成有条理的刑法体系秩序,也更符合刑法解释的思维路径、内容来源和方法选择。在刑事裁判中坚守非法经营罪的规范目的是缓和其口袋化的权宜之计,而适时启动立法修正程序则是破解其口袋化的治本之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