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农民耕地保护的机会成本损失出发,以农地发展权为基点确定耕地保护补偿价值标准,对农民进行补偿,以此提升农民保护耕地的积极性,弥补了现行耕地保护制度的不足,并以重庆市为例进行实证研究。结果表明:重庆市耕地资源价值为152.63万元·hm-2,耕地保护年度补偿价值标准为7.54万元·hm-2。该数值较为合理,具有现实可行性,对重庆市实施耕地保护补偿具有一定的参考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