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自编问卷对广州市中小学女教师公民意识的现状进行调查,结果发现:广州市中小学女教师对"公民"概念的认识较为清晰,但欠缺对教师公民身份的认同;国家意识整体水平较高,但国体知识和爱国情感较为缺乏;权利意识整体表现较好,但在生活中缺失对合法权利的主动行使;义务意识水平参差不齐,且履行义务意识表现有偏差;法治意识普遍偏低;民主观念表现强烈,但参与主动性欠缺;公民道德意识整体表现较好,但部分意识仍然有待提高。因此,为进一步培育女教师的公民意识,可以从以下四方面入手:其一,女教师应该主动通过自我公民教育来提升自己对公民意识的认识;其二,家庭应当努力为女教师的成长构建出一个具有"民主、平等、和谐"的学习环境;其三,学校应该在办学理念方面体现出民主、平等、法治等核心价值观;其四,在教师教育方面,要重视公民理论知识方面的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