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的 建立处方的综合评价方法,对基本药物制度实施前后山东省13县(市、区)乡镇卫生院医务人员处方用药的合理性做出评价。方法 采用多阶段分层随机抽样的方法,在山东省内按经济发展水平高、中、低,抽取济南、济宁、日照、德州4市的13县(市、区),收集有效处方2862张,包括实施前处方1293张,实施后处方1569张。建立综合评价的方法,对基本药物制度实施前后乡镇卫生院医务人员处方指标作综合评价。结果 汇总抗生素使用、多重用药、注射剂使用、药品通用名以及基本药物五个方面的信息,从处方水平综合评价山东省13县(市、区)农村地区合理用药情况。处方合理用药综合评价指数满分为100。合理用药综合评分指数由实施前的63.73升至实施后的68.73。将基本药物制度实施后村医合理用药综合评分指数进行聚类分析,发现合理用药水平总体上为中等。结论 基本药物制度实施后乡镇卫生院医务人员的用药状况呈改善趋势,但还没有达到合理用药的要求。农村地区抗生素和注射剂的滥用问题十分严峻,亟待加强监管和进一步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