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买商制是欧洲工业革命之前主要的手工业品生产组织形式。传统文献认为这种生产组织形式是低效的,且最终将被大工厂制所取代。但是,历史资料显示包买商制在工业革命之中以及工业革命完成之后依然存在;而且,这一制度及其变形在当代一些不同工业化程度的国家和地区获得了复兴,尤其是在中国沿海地区这一生产组织形式通过产业集群的形式获得了新的竞争力。因而,包买商制并不是工业化进程中暂时性的现象,在特定时间和环境下,这一制度依然是有效的。本文分析了濮院羊毛衫产业集群中共存的包买商制与工厂制两种生产组织形式,利用微观数据比较了两者的生产效率,在实证上支持了包买商制并不一定低效的理论假说;并进而从企业家才能使用的角度,解释了特定环境下包买商制有效的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