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是一项兼具实体法性质和程序法性质的制度,制度作用的发挥离不开律师的积极有效参与。从实体法和程序法上去解读该制度不难发现,律师在"三层断面"(认罪、认罚、从宽)和"四个程序"(简易程序、刑事速裁程序、附条件不起诉程序、刑事和解程序)中都能发挥重要作用。该制度贯穿刑事诉讼的整个程序,在诉讼的不同阶段,律师分别承担着不同的职能。律师应当转变观念,以保障人权为根本出发点,积极参与诉讼,让该制度发挥最大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