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法律规则层面,经历了曲折、漫长的发展过程,我国目前已逐渐形成由刑事速裁程序、“轻刑快办”以及一般简易程序组成的多元化、层次化的刑事简易程序体系。但在实践层面却存在着简易程序适用率偏低、简易程序案件未决羁押不当适用等程序失灵、异化现象。唯有回归理性思维,尊重司法规律,才能使我国刑事简易程序的适用回到正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