羕陵攻尹戈是新公布的楚国有铭兵器,戈铭中的"郘豊"就是见于《战国策》、《史记》等书中的"吕礼",主要活动于秦昭王时期,由此可判断这件兵器铸造于战国中晚期之际。它和其他几件以事纪年的楚国兵器表明,战国中晚期楚国兵器的监造者可以是当时的县公,也可以是县级的莫敖、司马、攻尹等职官;这种制度应该是受到魏、韩两国的影响。楚国兵器制度与三晋有较为明显的区别,主要表现在不同时期的监造者有变化,楚国始终未实行三级监造制度、未见明确使用刑徒等方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