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发达国家或地区的知识产权保险主要包括专利、商标和版权三种类型。知识产权保险实质上是一种知识产权集中托管的有效方式,与现有的著作权集体管理机制有一定的共性,就是将知识产权侵权纠纷案件交由保险公司集中应对管理,更强有力地应对知识产权侵权诉讼纠纷。它是一种科学的战略管理新思路,为国家或地区知识产权战略增添新的内涵。其广泛且有效的实施与推广将对一国或地区的宏微观经济、立法与司法实践产生深远的影响,因此诸多国家或地区都以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的高度为此保驾护航。如果我国实施国家知识产权战略过程中拟建知识产权保险制度,则可从中深受启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