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对郭锐(2002)“词类的本质是表述功能”、“词类是语法意义(表述功能)类”的观点及其论证提出质疑,从反面为“词类是分布(语法功能)类”作出论证。涉及的问题包括:表述功能的种类,词类的泛时和跨语言可比性,表述功能和语义的关系,词语的表述功能和句法功能的关系,表述功能在语法系统中的地位及其对于分辨词类的作用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