模块化从形态上来看可以由低到高划分为技术的模块化、企业组织的模块化和产业组织的模块化三个层次,而且,三种层次的模块化已经不再是制造业所拥有的“专利”,而是同样可以运用于服务业外包。当模块化生产方式运用于服务业外包时,呈现出R&D模式、A&D模式和P&D模式等。不管对于制造业还是对于服务业而言,模块化生产方式都是全球生产网络中生产非一体化的技术基础,对于中国来说,在协同发展制造业模块和服务业模块的同时,在现阶段应适当侧重于服务业模块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