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中叶以后,作为两浙三十四盐场之一的西路场,面临着“坍涨莫测”“丁多荡寡”等一系列困境。在部分海宁籍在朝官员和众乡贤的不懈努力下,西路场先后争取到拨补亏课、征银抵课、均摊沙蚌、借土刮煎等特殊政策,大大舒缓了原有的苦难和不均。这些特殊政策的核心内容,乃是对灶丁优免权的限制。它直接导致盐场赋役制度的课税客体从户或丁转移到田地之上,以及以“仓”为基本单元的通融均抵逐渐定型。从中我们可以大致了解万历年间两浙盐场一条鞭法改革的某些重要环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