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和激励是公司治理的两种基本手段,它们单独或交互发挥作用。以2011—2014年的上市公司为样本,对激励、监督两大机制的掏空抑制效果进行实证分析。实证结果表明:大股东的掏空行为离不开高管的配合,高管是激励与监督的对象;在只考虑单一治理机制时,董事长与总经理两职分设监督效果较好,但不管是对高管还是董事会,也不论是薪酬激励还是股权激励,激励机制效果甚微;较高的独立董事比例、较大的董事会规模甚至不利于抑制掏空;对于激励与监督机制的组合,高管薪酬激励与董事长不兼任总经理的监督组合、高管薪酬激励与董事会持股组合对掏空行为起到一定的抑制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