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42条规定了对于涉外消费合同的法律适用专门做了规定,这在我国立法中尚属首次。而该条的一个最大亮点就在于,通过法律适用条款贯彻了弱方当事人利益保护原则这一冲突法的发展趋势。本文从这一弱方当事人的界定入手,介绍了冲突法上对弱方当事人利益进行保护的价值基础,分析了这一原则在我国涉外消费合同法律适用方面存在的概念不明确、地位较低、联结点僵化等不足之处,提出通过明确含义并确立为基本原则、引入"最有利于弱方当事人的法"的系属公式、增加对网络消费合同的法律适用规则等方式,完善我国目前在弱方当事人利益保护方面的冲突法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