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对人类的生存和发展具有不可替代的地位和作用.汾河上游流域,作为黄土高原生态脆弱区一个独立的流域单元,是太原市惟一的水源涵养地和供水区,其本身的生态安全状态和对大城市的生态屏障作用具有非常特殊而重要的意义.因此,应对汾河上游流域生态安全进行法律保护,建立具有可操作性的、符合汾河上游流域生态安全的法律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