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传统政府信息的发布与传播相比,现代资讯、现代传播模式需要更强的政策敏感性和公信力。通过考察样本,我们发现大多数地方政府的信息公开还停留在以政府为中心的单方面发布,重宣传轻服务,轻公民的知情权与监督权;在突发事件的预防和处理中,越往基层的政府部门由于事发责任越重大.越容易卷入利益关系,从而越发影响到信息公开的选择性,如何把信息公开——特别是关系到百姓生命安全的重大突发事件的公开——作为一种明确的政府责任,让各级政府真正承担起信息公布应负的职责,是一个极为重大的政府改革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