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评与安评的混淆,根源于两者在制度设计上的重复评价。制度演进中的耦合性使两者在评价技术方面如出一辙;功能定位上的同一性使两者在管理体制方面并无二致。环评侧重规避生态风险,安评侧重规避人身财产风险是二者外延厘清的基本原则。环评与安评整合为"综合风险评价",能够弥补分立所引起的重复评价与片面评价缺陷,然而,在我国的制度语境下创新成本过大,制定《安全评价法》,建立"综合风险评价"专家咨询制度将产生更大的社会实效。应当通过规范评估程序、建立专家责任来保障专家理性;通过改造既有的信息公开制度、听证制度来实现慎议民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