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域公共问题的有效治理需要区域政府之间加强交流与合作。而现有的区域行政体制中政府在行政理念、区域公共政策、区域法制化建设和区域合作组织建设方面存在问题。对此,要推进区域行政创新,提高区域公共问题治理效益,应重塑区域行政的价值理念,加强区域行政的动力机制建设,优化区域公共政策,完善区域行政法制化建设,加强区域行政的组织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