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理论基础与研究假设企业的投资策略一般是由企业的经理和董事会制定,股东大会对投资决策具有表决权,债权人不直接参与企业投资决策。因此,当经理和股东利益保持一致时,企业投资决策目标将变为追求股权价值最大化,而忽略债权人的利益,进而造成股东和债权人的利益冲突。国外研究文献表明,如果企业存在负债,企业很可能放弃现金流稳定且净现值为正的项目,而接受现金流波动较大但净现值为负的项目,将财富从债权人手中转移给股东,从而损害债权人和企业整体利益。1972年,Fama和Miller在《财务理论》一书中首次讨论了股东、债权人冲突在企业投资决策上的表现。他们认为,债权人偏好收益不确定性较小的项目,股东则偏好收益不确定性较大的项目。这是因为在其它条件相同的情况下,如果企业选择收益不确定性较小的项目,则企业整体风险较小,负债市场价值较高,但其股票市场价值则相对于选择收益不确定性较大的项目时为低;而收益不确定性较大的项目对企业价值的影响正好相反,企业整体风险增加,负债市场价值降低,股票市场价值升高。在投资项目的选择上,股东与债权人利益产生了冲突。Jensen&Meckling(1976)明确提出了股东-债权人冲突对投资决策的两大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