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在"四个全面"战略中起着战略目标的引领作用。结合全面小康建设区域评价与比较的主要目标与特点,研究构建了全面小康社会实现程度评价指标体系,并对全国及四大区域全面小康社会实现程度进行了测算与评价比较。结果显示,2004—2014年的10年间,总体上全面小康建设成就巨大,实现程度由44.65%上升为85.13%,其中东部地区最高为95.19%,由高到低排序为东部、东北、中部、西部的结果并未发生变化;10年间中部上升幅度最大,上升了1.03倍;区域差距方面比较显著的是东北与中部差距急剧缩小,而中部与西部差距却显著扩大,反映了国家战略实施效果差异与时间效应。推进区域协调发展,更要深刻理解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大战略意义,秉承新的发展理念,明确战略重点与步骤;要着力解决经济社会发展的结构性、体制性矛盾问题;要加快服务型政府建设,以适应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对公共服务的新要求;要在国有企业改革、资源性产品价格改革、财税体制改革、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城乡一体化发展、新型城镇化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取得突破性进展;要加强科技教育文化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