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保障性住房在政府的强力干预与支持之下,越来越多地惠及社会上的弱势群体。政府强有力的监管不仅关系到老百姓的切身利益,还关系到政府的公信力以及和谐社会的构建。但是由于保障性住房起步较晚,相关法律法规不健全、责任追究制不完善、监管主体单一等原因,导致政府在监管中暴露出了一些问题,削弱了保障性住房的政策效果。一方面严重阻碍了保障性住房的可持续发展,同时在保障性住房政策实施的整个过程中,政府的监管常常徘徊在不监管和充分监管之间,使得保障性住房的发展伴随着极大的风险。所以在综合分析我国保障性住房现状与问题基础之上,希冀通过加强立法建设,使保障性住房的监管做到有法可依;设立专门的监管机构,保障监管的效率;还可构建多方监管机制,做到政府监督与社会监督一起发力;同时增加保障性住房配套监管制度的构建,为保障性住房提供可持续的发展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