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股东权益遭受不法侵害的情况下,法律允许股东通过直接诉讼或者股东代表诉讼的方式保护自己的权利,由此产生股东诉讼案件的不同类型。与普通民事诉讼案件相比,股东诉讼案件在当事人范围、诉讼请求、法律依据、诉讼种类、诉讼性质等方面表现出特殊性。现行《公司法》和司法解释关于股东诉讼案件的规定缺乏可操作性,亟待完善。《公司法解释(四)》对股东诉讼案件进行了类型化规定,在解决《公司法》适用问题的同时丰富和发展了民事诉讼的概念和理论,如民事诉讼当事人理论、第三人替代诉讼制度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