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把个体幸福而不是传统的个体收入作为最优个人所得税率设计的出发点和终结点,从幸福增进的视角对最优个人所得税率机制进行研究。笔者认为,累进个人所得税制未必是有利于幸福增进的最可取的制度安排,实践中只能依据不同群体在收入和消费等因素上的特点,确定对其实施最优边际所得税率。在其他条件不变的情形下,个体越偏好对收入和消费水平进行攀比,越容易习惯过去的收入和消费水平,对自身未来的幸福度越没有良好的预期,其最优个人所得边际税率将越偏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