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合作社法》出台以来,中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数量突飞猛进。但是,本文通过随机抽样的大样本调查发现,现实中的合作社本质上多为其他生产经营模式的“组织”,真正意义上的合作社凤毛麟角。本文尝试系统性地解释中国罕见真正意义合作社的原因。在运用交易成本理论厘清了合作社发展适宜条件的基础上,本文结合约束条件阐释了合作社在中国当前环境下的适应性和发展空间,并得出结论:在中国现阶段,由于农产品质量监管不完善、农户经营规模小且农户间异质性强和制度建构外部支持缺失,合作社降低交易成本、获取规模经济的优势难以发挥,而组织成本高昂的劣势却更加突出,这是真正意义的合作社在中国难寻的根本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