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文本意义的建构方式,文学阐释的合法路径不能是背离文本、消解文学指征、高扬阐释者主观意图的意义延宕,也不能是强化文本一元化存在的本体复归。文本意义的阈限理应是立足于文本之上并兼及作者与阐释者“视域融合”的交互关系。以文学性为代表的审美属性是文本阐释及其理论建构的话语策略与典范表征,由此形成的阐释模式将有效化解强制阐释的理论强权,实现文本意义在合理阈限空间进行理论延展的有效路径,同时为现代文论话语体系的建构提供可资借鉴的参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