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权分化需要配套地方性制度才能提高政府支出效率,不同发展阶段必要性制度与充分性制度也存在差异。基于2009年以来的全国小农水项目样本数据.运用定性比较分析方法,研究发现共有“常规性财政投入与行政协调”、“市场化水费与农民用水自治”和“农民用水自治”三组地方性制度配置能够改善政府支出绩效,它们也依次是农田水利在落后时期、发展时期和发达时期的有效治理的必要条件。目前我国农田水利事业主要处于向后两个阶段过渡的时期,主要驱动性制度是水价和农民组织,而支农政策导向和目标仍然停留在第一阶段,政策滞后性降低了政府支出绩效。新时期的政策应该以同时深化市场化水价和发展农民用水协会为主,辅以设置常规性的财政投入制度和管水员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