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开发银行的治理结构在借鉴已有多边发展银行长期实践的基础上进行了大胆的创新,弱化董事会职能并明显强化行长领导的管理层职能,确立了发展中国家和借款国的主导地位,在大国平权的同时使弱小成员有机会“发声”。这既在一定程度上克服了已有多边发展银行治理结构的弊端,有利于完善国际发展融资体系;又能激发“金砖国家”积极求同存异,有利于大力推进国际“南南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