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阶段我国劳资矛盾较为突出,基于矛盾的成因可以将劳资矛盾分为工资拖欠抗争型、薪酬福利不满型、工伤争议型、辞职辞退博弈型及社会保障薄弱型五大类别。基于我国的制度、经济、人口等因素综合判断,未来劳资矛盾发生频率将呈"倒U"型态势,矛盾的集体化、组织化程度将会逐步增强,但矛盾的尖锐程度会趋于弱化,矛盾主体日益多样化且诉求领域将进一步拓展,经济新常态还将会催生新的劳资矛盾增长点。因此,需立足于我国的现实环境、发展阶段和制度、文化特点,将劳资矛盾化解引入法治化轨道,疏通企业内外诉求表达渠道,完善劳资集体协商制度,明确政府在劳资关系协调中的角色定位,发挥相关社会组织的功能,构建"劳方——社会组织——资方"新型关系链,从而探索新形势下劳资矛盾预防和化解的有效路径,促进社会主义和谐劳动关系的形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