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谓地方政府行为“变异”,是从中央政府和社会公众角度而言的,表现为地方政府的行为结果既与中央政府期望有差距,亦与社会公众意愿不一致,但从地方政府官员的角度出发却是其理性选择。对地方政府行为变异的解析,需在现有的“晋升锦标赛”和“市场维护型联邦主义”强调的政治激励与财政激励的基础上,将视角扩展至地方政府官员的需要和动机及其所处的制度环境,即从“动机一激励一约束”的三维角度展开分析。相应地,对地方政府变异行为的矫正,既需要中央政府自上而下强有力的政策推动,也需要法治的约束和社会公众的监督,除了“把对地方政府的激励搞对”之外,还要“把对地方政府的约束跟上”,从多维角度出发,逐渐改变地方政府主导型的经济发展模式,真正推进地方政府的行为转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