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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岸“区域合作”实验区立法问题初探——以福建平潭综合实验区为例
  • ISSN号:1671-8402
  • 期刊名称:《福建论坛:人文社会科学版》
  • 时间:0
  • 分类:D921.11[政治法律—宪法学与行政法学;政治法律—法学]
  • 作者机构:[1]福建师范大学法学院,福建福州350108, [2]福建师范大学闽台区域研究中心,福建福州350007
  • 相关基金:作者承担的福建省社会科学规划项目“平潭实验区两岸合作立法规划研究”(2010B132)的阶段性成果
中文摘要:

在"两岸区域合作"中,如何在合作的区域中进行立法,是两岸区域合作中的重要问题,在依法治国的大背景下,实验区的建设也需要法治保障。在进行平潭实验区相关地方性立法的过程,应该遵循三项原则:(一)坚持"根据具体情况和实际需要"原则,此原则可以看作是地方立法自主性、创制性的依据。(二)坚持地方职权立法中的"不抵触"原则,即"不同宪法、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原则。(三)坚持地方授权性立法中"遵循基本原则"的原则,相对于地方职权立法中的"不抵触"原则,更加宽松和灵活,使得地方授权立法比职权立法在权限上具有更大的发挥空间。而实验区在许多方面的创新,客观上要求突破一些现行法律和行政法规的框架,实验区在两岸经贸文化交流方面"先行先试"的品格,有以下三种思路:思路之一,争取全国人大常委会的特别授权立法;思路之二,以某种形式将厦门特区的相关待遇延伸至平潭实验区,使平潭实验区的立法享受经济特区的立法权限;思路之三,在现有法律框架内,用足用好福建省人大及其常委会和福建省人民政府的立法权,在地方立法的创制性、试验性和先行性方面大胆实践,为平潭实验区建设走出一条法治化的新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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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刊信息
  • 《福建论坛:人文社会科学版》
  • 北大核心期刊(2011版)
  • 主管单位:
  • 主办单位:福建社会科学院
  • 主编:
  • 地址:福州市柳河路18号
  • 邮编:350001
  • 邮箱:fjltzzs@163.com ;fjltwsz@163.com
  • 电话:0591-83791487
  • 国际标准刊号:ISSN:1671-8402
  • 国内统一刊号:ISSN:35-1248/C
  • 邮发代号:34-33
  • 获奖情况:
  • 国内外数据库收录:
  • 中国中国人文社科核心期刊,中国北大核心期刊(2004版),中国北大核心期刊(2008版),中国北大核心期刊(2011版),中国北大核心期刊(2014版),中国国家哲学社会科学学术期刊数据库
  • 被引量:133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