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环境权私权化理论已成为环境法学界的一个流行的研究范式,但无论在其内涵界定、前提命题论证、实现路径,还是在方法论上,都存在严重的理论缺陷。我国环境权研究应转换研究范式,走“国家环保义务具体化+环保公众参与”的公法化理论进路,实现环境权研究范式向传统法学的理性回归,以构建科学的环境权理论,促进环境法理论和制度的科学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