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梳理、比较了日、英两国铁路事业民营化改革的内容和困境,以期望为我国改革提供借鉴。铁路民营化改革应重在企业经营自主权的提高,可以采取分割的方式,以促进竞争,但应加强规制,以保障竞争的自由和公平,且一切工作应以公共性为归旨,综合运用政策、规制和补贴等手段,优化国家责任,促成公共利益的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