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环境保护中引入合同方法,实质是推动环境保护的市场化、环境服务的法制化.将以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民事合同为内容的民事规范融入环境法制中还存在一些适用障碍,为此,要对现有的环境法制做一些修改:增加“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服务”和“委托第三方限期治理”的规定,完善“三同时制度”、“环境损害责任主体制度”、“环境保护责任制度”和“排污费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