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共同体向社会的转型,一方面,作为终极目的的幸福概念被置换成为快乐、满足、成就这些稍纵即逝的私人观念,另一方面,现代政治社会的功能只可能承诺某种消极价值,比如一个在制度上不羞辱所有公民的正派社会,或者一个制度上保障公民自尊的正义社会。试图让现代政治社会(民主制度)为每个个体提供现成的幸福乃是一个“范畴错误”。在现代性背景下,如果想成就一个完整的社会,政治的自由主义必须要和伦理的多元共同体主义结合,前者确保个体在制度上不被羞辱乃至赢得自尊,而后者则承诺安全性、确定性、可靠性乃至幸福本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