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一般认为,因缘和合、生灭无常的法是有为法。但这只是对有为法的描述,而非定义。最早对有为法作出精准定义的是世亲及众贤的老师塞建陀罗。他认为:有有为相的是有为法。根据这一定义,不仅因缘具足处在现在世的法是有为法,而且因缘不具足处在未来世将来可生起的法亦是有为法,处在过去世永不再生的法也是有为法。此外,被非择灭无为法阻碍在未来世永不会经历生灭的法也是有为法。另外,根据这一定义,有为相本身也是有为法,因为有为相亦有有为相。总的来说,塞建陀罗关于有为法的定义在佛教哲学的发展史上具有里程碑的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