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村民自治制度在实践中遭遇阻力、抵抗以及扭曲,使其实现村庄善治与推进民主化的双重功能目标失效。基于黄宗智的“表达与实践的背离”和哈贝马斯的“事实与规范的偏差”理论,梳理农民政治行动逻辑与国家普遍主义逻辑之间的偏差,分析村民自治制度规范与实践出现偏差并导致其功能失效的原因,以期探讨村庄治理走出困境之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