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范“一把手”职务犯罪是反腐的重点和难点。从十八大之后,党中央对于反腐非常重视、力度空前,“一把手”这一关键的少数群体,更是成为党的重点监督对象。导致“一把手”职务犯罪的成因,主观方面主要包括:一是很多“一把手”理想信念缺失,也就是由于精神上“缺钙”,导致思想的错位,最终体现为行为上的犯罪。二是很多“一把手”法治意识淡薄,由于缺少对法律的敬畏,没有法治思维,最终导致逾越了法律的底线,甚至触碰了刑法的高压线。客观方面主要包括:一是“一把手”权力过分集中;二是对“一把手”权力的监督不到位。防范“一把手”职务犯罪的对策主要包括:一是运用法治思维,防范行为越轨。一方面要做到心中有法,敬畏法律,不能把自己当成法外之地;另一方面,在综合决策和制度建构的层次上要做事于法有据,在法治轨道上推进各项工作。二是进行合理地限权和分权,改革“一把手”权力过分集中的体制。三是完善全方位的监督体系,从而制约“一把手”权力滥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