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利用衡量IPO(initial public offering)定价效率的相对效率标准,采用1995~1999年和2001~2005年沪深市场的IPO数据,对两种发行制度下的IPO定价效率进行了比较研究。结果表明:审批制下新股发行价只能反映发行公司的盈利能力、偿债能力和该股票在二级市场的供求状况,说明IPO定价效率有限;而核准制下新股发行价不仅反映了新股定价的上述影响因素,而且反映了发行公司的规模、未来的成长能力和该股票的发行方式,说明核准制下IPO定价效率提高,IPO定价趋于合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