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世纪30年代,中华民国律师协会在全国范围内发起了一场旨在保障人权、改良法制的冤狱赔偿运动。尽管国民政府最后未能完全采纳律师协会的建议,颁布冤狱赔偿法,但冤狱赔偿运动在一定程度上提高了律师的执业素质,也为政府司法政策的制定与调整提供了依据,既是促进中国法制现代化的有益尝试,也是近代爱国民主运动的重要组成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