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量问题是政府成本会计发展的主要障碍,本文分析了政府“产品”的界定方法:最终产品法、交易法和提供法,以及政府“产品”的特点与其计量性之间的关系。在此基础上研究了分解/重分类法、市场化等有关政府“产品”再确定或设置的方法,以解决其成本和价值计量问题。另外,本文还指出了在政府“产品”再确定时应特别注意可计量性、满足用户信息需求和成本可控性等问题。为促进我国政府成本会计的顺利引入,应在政府部门预算改革中对有关政府“产品”进行界定,在转变政府职能的同时,推进政府活动的市场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