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2年《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以下简称《职业病防治法》)和《职业病诊断与鉴定管理办法》[1](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的颁布实施,以及2011年新修订的《职业病防治法》和2013年新修订的《管理办法》[2]使我国职业病诊断工作步入了法制化、规范化的管理轨道。但是,由于我国企业所有制多样化,劳动用工制复杂化,劳动者就业流动性大,职业病诊断与鉴定工作面临着极大的挑战,在近年职业病诊断与鉴定的实践中经常遇到一些难以处理的问题,国内不少学者对其进行了研究探讨,给有关法律、法规的进一步完善和修订提供依据。本文予以概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