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从合约及合约交易的维度,分析了农地流转中利益纠纷的形成机理及其特征。分析表明:第一,农地流转合约主要表现为“关系型合约”,并具有不稳定性;第二,缔约对象的亲缘性、缔约形式的非契约性、以及农户普遍存在的“价格幻觉”,是引发纠纷的关键。本文认为,强化农地流转的组织化与契约化,保障缔约的自主性、缔约程序的规制性、合约内容的适度完整性以及契约维护的规范性,是缓解流转纠纷的重要方面。文章进一步指出,将耕地质量保护与农民土地权益保护结合,并达成政策目标的相容,应该是农地流转政策调整必须关注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