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加名税”案例为切入,通过文义分析、历史分析、法律分析等方法进行考察,指出财税主管部门作出的税法解释存在合法性难题,在逻辑上难以自洽;在法律可税性上并不满足税收法定主义的要求,存在着课税要素与课税程序瑕疵。税务机关课税权扩张的理论根源在于实质课税原则的滥用,而实质课税原则的适用必须经历严格的限制。税权治理实践中税法应保持谦抑性,尊重家庭成员意思自治空间,达致维护社会稳定与促进公共利益的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