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在“九五”和“十五”期间,特别是“十五”期间提出“要不失时机地加快城镇化的发展”,使本来已处于快速发展的城镇化进一步地加速,导致城镇化在一定程度上出现了冒进的态势。城镇化的冒进带来以下危害:城市建成区的急剧扩张与耕地减少;引发严重的资源环境问题;土地城镇化大大快于人口城镇化;致使城乡之间发展不够协调,以及区域范围内的城镇体系缺乏总体规划。基于上述认识,中国城镇化的空间转型应包括:城镇化的发展应该与自然基础和生态环境的格局相匹配;由城市主导下的城镇化转向城乡一体化;由单一城市主导下城镇化转向区域范围内城镇体系主导下的城镇化;城镇化格局应该和宏观区域格局形成良性互动的关系,使得城镇化发展有利于促进区域协调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