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置:成果数据库 > 期刊 > 期刊详情页
器官犯罪的刑法规制研究
  • 期刊名称:《刑法论丛》
  • 时间:0
  • 分类:D924.3[政治法律—刑法学;政治法律—法学]
  • 作者机构:暨南大学法学院
  • 相关基金:2010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青年项目《尖端医疗领域的刑法理论及立法对策研究》(项目编号:10cfx025)之阶段性成果
作者: 贾学胜
中文摘要:

组织出卖人体器官罪的法益是人体器官的不可买卖性,而不是器官供者的身体健康,应以此法益为指导来解读该罪的构成要件要素和犯罪形态。刑法第234条之一第2款规定的本质在于违背器官供者意愿摘取其器官,正确界定"本人同意"、"强迫"、"欺骗"等要素的含义是把握本款规定的关键。非法摘取尸体器官以盗窃、侮辱尸体罪论处的规定是法律拟制,应准确界定"违背本人生前意愿"等构成要素,以利于尸体器官犯罪的正确适用。

同期刊论文项目
同项目期刊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