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一五’规划纲要》提出七大目标,催人奋进。但前三个目标值得商榷:其中第一目标(人均GDP2010年比2000年翻一番)太低,应调整为“翻一番以上”;第二目标(单位国内生产总值能源消耗比‘十五’期末降低20%)略高,应调整为“降低15%以上”;第三目标(形成一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和知名品牌、国际竞争力较强的优势企业)欠妥,国家层面的战略目标不应以企业为切入点,而应关注产业,特别是经济竞争力和综合国力。